今闲老话说得好:乃当看贼打,毋当看贼吃。这话相当励志。长辈对晚辈说这话,是寄于厚望的。意思是少壮要努力,不要仅看人家现在日子过得滋润,吃好喝好,吃香的喝辣的,徒生羡慕,须知当个名贼神偷是不容易的,应该“夕惕若自强不息”。要成就一名有功业建树的名贼,不仅仅只是智勇双全,身怀绝技,而且还要具备极强的抗打力和生存能力。比如被奉为“窃贼业神”的时迁和“五盗将军”祖师们(杜平、李思、任安、孙立、耿彦正)。小地方的小偷小摸们,也必定是要奉祀他们的祖师爷的。大家都不容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神助是不能随随便便成功的。就算沦落青楼为妓,也要敬奉管仲、白眉神和吕洞宾祖师爷;当个乞丐也忘不了分一口给范丹、郑元和老师。小时候在乡村里听到的许多小故事,足以支持我以上的论述,证明我的论点是可以成立的。还真有贼喊捉贼这事。有一富户,某夜一贼光临。家丁发觉了,悄悄地招集众人,准备捉贼。贼耳灵敏,已然知悉,于是踅进路巷,伺机脱身。过去大户人家多住合院。合院结构紧凑而复杂,有“天前(上大厅堂)”、下厅、天井、“捍头”等。各单元之间有巷道走廊,俗称“路巷”。这种合院只有一个大门,大门一关,只有数个小门,各门一封,除了会“飞檐走壁”的,其余多成了瓮中之鳖。这位贼兄知道情况不妙,局势紧张,在路巷里略用心思,便向巷口大喊几声“捉贼啊!快来捉贼啊!”大家循声赶到,冲进路巷,搜寻一遍,却空无一人,以为贼已跑出去了。实际上,“贼喊捉贼”的同时,他就手脚并用,撑着路巷两侧,在路巷里建起一个“拱桥洞”,把自己悬停在路巷上方。捉贼的人从他裆下进去,又从他裆下出来,始终没有发现。待大家在各处觅贼的忙乱之中,他从容走出巷口,全身而退,淹没在夜色之中。过去乡村里看戏,多是露天的;而今仍然。乡村里看戏,夜场精彩。一是“更深静”,可以集中精力欣赏;二是忙了一天农活,到了晚上,大家才有“闲看戏”。晚上的戏场人多,热闹,既可看台上,也可看台下。日场则“野野”,观众多为妇孺。乡村夜晚雨露重,男人喜戴帽子。戴帽子既有防寒露相侵的实用功能,同时也是时尚,装酷,引台上台下人注目。旧时男帽一般是毡帽、尼帽,也可能有布的、毛的。这些帽子的土名叫“苍牌”(是不是这样写?),正名是“礼帽”。影视里常见到,角色多是绅士、流氓地痞;至于“汉奸”,则是标配。没有一顶像样的礼帽,还冒充什么汉奸?乡村看夜戏,时有帽子被人偷去。某村有个人专偷帽子,村里人熟悉,他不敢下手。他就经常不辞辛劳,到别村去偷。他在下手前,先用一条带子从头顶绕到下巴扎住,还打个花结。之后蹭到哪个戴着新帽子或高级帽子的人背后,敏捷地把前面那人的帽子拿过来,戴在自己头上,眼睛仍旧专注于台上,跟没事人一模一样。被偷的人转头一看,狐疑盯着,说:
“帽子,帽子,谁偷我帽子?”偷帽子的则从容淡定,关心安慰他,说:
“戏场里经常有人偷帽子,我都被偷了好几顶。看看,我现在只好用带子系住,再也不怕偷了。”被偷帽子的人,感激地点点头,嘟嚷一句:
“贼操伊家(贼操他娘的)。”偷帽贼也应和一句,表示赞同:
“真正贼操伊家!”民间顺口溜有时言简意赅,会准确地描述各种职业的特征。比如,“做乞食打筒鼓,做贼吃拳头古。”有时大人施以棒棰教训子弟,过于严厉,下手太重,大约和贾政打宝玉的那种打法相似,人们看不过去,就谴责说“像打贼”。可见,打贼是需要下重手的。所以,大多数贼既然入了这一行,就已经做好了忍受皮肉之苦的思想准备。但是,大部分训练有素的已经成熟的贼,是极罕被逮着的。他们总是临危不惧,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全身而退。这也是贼的综合素质的构成要素。有一贼挖墙洞欲入室偷盗。洞打好了,并没有贸然而入,而是先把脚伸进去试探一下虚实。此时,正好主人已有提防。贼脚刚伸进去,主人就用那种耙田的铁耙扎下去,贼脚被扎住了。我们没经过专业训练和实践经验的菜鸟,肯定是会疼痛应激,大喊一声“哎哟!”可是,贼不。贼估意大声说:
“吙吙吙,险些被扎到了!”屋里人一听,哦,没扎着。于是提起铁耙再扎下去。而就在铁耙提起的瞬间,贼脚一缩,溜之大吉。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实际上,有什么东西被贼惦记着,就表明该东西已处在高危状态。高明的贼,总要想方设计把他想要的东西偷过手,有时还会通过恰当的办法,争取主人的配合,顺利实现预期目标。有一贼惦记着某户人家将要嫁女,并且知道嫁妆值得一偷。于是潜入其宅,悬挂在屋梁上,按照他们的技艺传承,当个名副其实的“梁上君子”。梁上君子望着一妇人守着嫁妆,正在缝制那种用来装嫁妆盘担的“红布袋”。夜已深,妇人比划来比划去,就是缝不好布袋,心里那个着急啊。君子曰:
“天窗四角角,布袋角对角。”妇人一听,仿佛天外来音,以为祖宗显灵,尽管心里怕怕的,但把长布条的四个角交错对齐,果然很快就把布袋做好了。
妇人虽然又累又困,但做成了布袋,颇为得意,于是把嫁妆一并装好,然后去睡觉了。梁上君子敏捷一跃,落到地上,把妇人帮他打包好的嫁妆,客气地取走了。诸如偷鸡摸狗、牵羊赶猪这类为裹腹充饥计的小把戏,是贼们的日常基本功,就是业余者偶一为之,也能过手。此不一一记述。至于盗御马、九龙杯,乃至窃国者侯,荒野村夫,仅耳闻乎哉。诚心欲学成大器者,可细读侠义公案类小说,狄、包、海、施、彭各位大人所交往者,皆有此等人物。兹不赘述。偷物件,偷钱财,是贼的常规项目。有些人的临时行为,虽然也是采取秘密手段取其所需,但不可不加分析地将他与偷盗的贼,等量齐观。有时人们还会善良地把那些“临时偷”行为理解成“暗借”或“暗买”,甚至是“逗你玩”。我们学生时代,晚上肚子饿,就溜出学校,到附近同学家煮点心吃。没有菜就到谁家菜园里去“买”菜。比如,我们割下一棵卷心菜,然后在菜头上放一枚5分的硬币,也不管这棵菜实际值多少钱,反正是已经付钱买的,于是便心安理得地拿回去煮了吃了。有趣的是,第二天菜园的主人发现了,并没有生气,如平常詈骂“吃死吃无命”“吃尾顿”“吃去吐痰吐血”,而是招呼邻居去参观。几个女人围观,笑嘻嘻地推测昨天晚上到底哪位“买”了这菜,并且还当作趣闻美谈,在村子里传开了。至于偷情者,多为男贼。据书上的常偷情者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是不是这样,不得其详。一对夫妻缠绵之际,讨论此问题。妻问:果然?夫答:然。妻:愿闻其详。夫:偷则惊,惊则颤抖。妙在其抖。于是,妻建议夫也可以摸拟偷一回自己,体验一把颤抖的效果。夫妻合计,方案就绪。某夜,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屋三匝,窥户伺机。夫自外饮酒回,不从大门进来,而从窗户爬入。妻早已听见本夫熟悉的咳嗽声、脚步声,便宽衣解带,玉体横陈,装睡,但见夫君扒开窗户,小心翼翼,煞有介事,便忍俊不禁,说道:“小心窗下有个米瓮!”丈夫叹一口气,说:“唉,刚有点发抖的感觉,你这一叫全叫没了。”于是,夫妻如平常故事,毕。老公说:我连自己的老婆都“偷”不成,何况别人?你放心吧!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子非贼,焉知贼之乐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