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丹顶鹤 >> 丹顶鹤的形状 >> 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2022年1月1
为进一步加强衡水湖的保护和治理,维护衡水湖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1月23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共九章68条,并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衡水湖保护和治理由此步入法治轨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最美衡水湖秦立新摄
衡水湖位于河北衡水市,面积.87平方公里,水源主要来自卫运河、黄河和长江水,是华北地区单体面积最大的淡水湖泊,是京津冀重要的生态环境支撑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素有“北方江南”和“京津冀最美湿地”之称。湖内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已发现并记录的植物有种,鱼类34种,昆虫种,两栖爬行类17种,哺乳类20种,鸟类种,其中,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鸟类5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丹顶鹤、白鹤、黑鹳、东方白鹳、大鸨、金雕、白肩雕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有大天鹅、小天鹅、灰鹤等,每年在迁徙的候鸟有数十万只。
素有“北方江南”和“京津冀最美湿地”之称的衡水湖
各级职责更加明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至八条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应该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属地负责、协同共治”的原则,省人民政府负责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总体工作,衡水市人民政府负责衡水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自然保护区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并由省、衡水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工作。对在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游憩于湖深处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青头潜鸭
强调规划服从生态发展需要。条例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九至十七条部分强调编制规划要以生态发展为出发点,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开发利用规划等几个方面,列出了规划与管控的具体事项。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衡水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自然保护区修筑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设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适应自然保护区环境承载能力,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侵占衡水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给予适当奖励。
湖光共长天一色苌丹凤摄
更加注重鸟类和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资源保护部分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明确了禁止的几种行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自然保护区内鸟类等野生动物分布状况、生活习性、栖息环境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禁止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实施可能对鸟类生活习性和栖息环境造成危害的噪音侵害、光侵害、食物污染、违规投喂等行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捡拾鸟蛋(卵)、破坏鸟巢等危及鸟类栖息繁衍的活动。自然保护区应当推行林长制,科学确定责任区域,落实目标责任,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建立森林火灾和林木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林木保护工作。第二十七条则列举了禁止的六种行为:一是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二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挖沟取土;三是填埋、排干湿地和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四是从事水产、畜禽等规模性养殖活动;五是随意倾倒、抛撒、填埋、堆放、弃置、焚烧固体废物;六是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湿地印象张忠悦摄
充分体现生态保护与治理。条例第五章生态修复部分第三十五至三十九条强调修复与治理的方式和举措。生态修复坚持统筹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对自然保护区内自然退化和遭到破坏的湿地进行科学评估,科学制定自然恢复或者人工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营造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殖的环境。鼓励支持采取退养等还湖还湿措施保护和恢复湿地。在治理方面,明确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制止非法放生活动,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保护物种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要依照职责组织对湿地生态状况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等进行监测。
法定界限设置更具刚性。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至六十七条着重对违反法律的不同行为设置了不同的规定,使条例的法定界限更清楚,执行起来刚性更强。破坏自然保护区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的,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的,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实施对鸟类生活习性和栖息环境造成危害的噪音侵害、光侵害、食物污染、违规投喂等行为,危及鸟类栖息繁衍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捡拾鸟蛋(卵)、破坏鸟巢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采药、开垦、烧荒、挖沙等活动的,除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的,限期进行湿地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自然保护区修筑围堤围埝的,限期拆除有关设施;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拆除。
明确了施行具体时间。第九章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 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条例还对第四章污染防治、第六章入湖河道监管、第七章保障与监督等三个章节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与规定,使条例的内容更加完善与健全,施行起来操作性更强。
(燕都融媒体记者李会嫔通讯员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