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丹顶鹤 >> 丹顶鹤的天敌 >> 余秀华给李健的第4首诗阳光把人间还给人群
作为当下诗坛炙手可热的诗人,余秀华的爱情诗写得比较好。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以天生的卑微感去寻觅美好的感情,是需要一些胆气的。这似乎和我们男尊女卑的传统有关。她带着一些怯意,最终勇敢地冲破了世俗的樊笼,获得了自主的生活。
在这之前,余秀华表面上只是“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做饭,按时吃药”,可她一声不吭地把追求爱情的感觉写入诗中后,世人便感受到了那女子惊艳的内心世界:“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而光阴皎洁”。她用平实的语言、比拟的手法轻松地展示出一个女子思慕爱情的柔美内涵。
在感叹女诗人语言驾驭能力的同时,我们更钦佩的是她这种自然、纯正、直白的内心发声。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情。这并非毫无矜持,而是她的心太炽热,但这炽热又被婉转的诗语覆盖着,含而不露:“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这就是诗歌含蓄表达的艺术魅力。以上诗句出自余秀华的名篇《我爱你》。这首情诗是她在获得自主生活之前写的,今天和诗友们分享的是她获得自主生活后,写写给偶像李健的第四首诗《我要拄着拐棍去和你相爱》。
《我要拄着拐棍去和你相爱》
异乡的街头。阳光把人间还给人群
房子把家还给情侣
人潮汹涌,他们把我还给陌生
我摇摇晃晃,想扶住什么
而人群里没有你
大半个中国我走过了
像梦催着梦,痛催着痛,唯有爱
不曾催促我
秋后的田野庄稼都熟了
如果没有你
我何必去收割
我在去爱你的路上
怕这天梯断在云端。怕这呼喊
呛死我
可是,我还是想拄着拐棍
去爱你
因为这人群里没有你
这首作品同样赢得了很多诗友的好评。歌手李健是那么的有才气,长得又是那么的有男人味,赢得无数粉丝的喜爱是很正常的。在他众多的粉丝中就包括了女诗人余秀华。余秀华说话还是很算数的,因为三年前她曾经说过要给李,健写十首诗,而到现在她还在继续这个承诺。恍然间三年过去了,这些情诗写了6首,每首风格迥异的同时皆饱含深情。《我要拄着拐棍去和你相爱》让人难忘之处是诗人侧重于对心中倾慕的偶像倾吐其在自己心中的重要地位和无尽的思念。
上面的诗作和《我爱你》对爱情的期待和感觉不同。余秀华在《我爱你》中描绘出的是长期在乡村生活的女子形象,她静静地等待并幻想着爱情来临,却只能是相当卑怯的爱情告白,并且爱得胆颤心惊。而这首《我要拄着拐棍去和你相爱》中所表达的情感则显得更坚定更主动,具有海枯石烂、天荒地老似的深沉,有一种寻觅男神遍天涯的感觉。
读到《我要拄着拐棍去和你相爱》的题目时我们就感到诗人滚烫的心意似火风扑面而来,又如沸水翻涌,溢于言表,形成振臂呼叫的口号,令人心动。这有别于诗人目前为李健所写的其它五首同题材作品,可以说这首诗是最炽烈的表白。
全诗分为三节。第1节利用排比式的拟人手法勾勒出一位在他乡街头的孤独女子形象。阳光下的人间,在人间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人群里苦苦寻人的女子风尘仆仆,被人潮冲得跌跌荡荡,摇摇晃晃。没有人认识那个女子,她也没有找到心中的男神。诗人用了三次“还给”造势,描写出女子跌宕起伏的失落心境。阳光下的人群构成人间的美好,房子里的情侣组成家的温馨,而来来往往的人群中那个拄着拐棍的女子呢?身边是无人问津的陌生,脸上是茫然若失和疲惫不堪。内心一无所获的苦苦痴意令她感受到的是如此无助和无奈。
诗的第二节通过追忆往昔的路和心灵上所受的种种噬啮之痛,给予执着地和你去相爱的理由。爱一个人可以有一万个理由,也可以只有一个。还记得诗人的成名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吗?“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那些纯粹的理由,每一个都是去和男神相爱的理由。庄稼是农家的口粮,是生活的保障。诗人以秋后成熟的庄稼和男神作对比,宁舍一片成熟的庄稼,也不放弃去和他在一起。孰轻孰重,已经一目了然。
诗的第3节紧扣题目:“我在去爱你的路上/怕这天梯断在云间/怕这呼喊呛死我”。这路上这首诗和她的成名作相比,诗人的在作品中所呈现的爱意丝毫未减。在通往爱情的路上,她依然是枪口下的麋鹿和丹顶鹤,冒着枪林弹雨而行,把无数个黑夜摁进一个黎明而行,把无数个她奔跑成一个她而行,踉跄地拄着拐棍呼喊而行……
在余秀华心中,男神是那么的超凡出众,但多年后在茫茫人海中她依然寻觅无果。她在本诗中采用循环复沓的手法在每一节的尾句里以“人群里没有你”概叹再三的同时,不断以周围的环境生动地烘托出自己与男神恨不相逢的复杂心情。诗的第一节写得尤其好。
有诗友留言说,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很容易写。白马君觉得有道理,只是写好也不容易。一是爱情诗作品要从古今流传下的诸多爱情诗作中脱颖而出,不落俗套,这一点非常不易;二是要有对文字语言的娴熟驾驭能力,在主观意识里对自然景物进行丰富的形象思维,并通过与之对应的丰满的文字输出成篇章,形成个人的风格。
这也是学者王国维所说的“造境与写境”之中的造境能力。比如写一句“我爱你”或“我喜欢你”很容易,若使用这三个字或四个字之外的诗语,能烘托起或当得起这三四个字所述的真实情感就没那么容易了。而这两点诗人余秀华都能做得到,这就是能赢得广大诗友欢迎的主要原因。
喜欢余秀华这一首诗吗?欢迎诗友们交流讨论。欢迎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jg/7736.html